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

通緝令追追追

罪行:
販運人口、非法監禁、綁架、詐騙、違反簽證和勞工法,疏忽(責任違約和事實的因果關係)。

管轄權:
在行星上與星系聯邦有引渡條約的任何國家。

牽頭機構:
因為容易融入當地物種的關係,當下列組織參與時,將被本聯邦自動承認爲領導機構 —— 國際刑警、聯邦調查局、澳洲聯邦警察、蘇格蘭場、 破力是壓(Politsiya)。

有效期間:
十億年及一天。

法務聲明:

法訥斯卡·帕䒤斯在全國性廣播電視臺上作證,山達基教會董事會、宗教技術中心主席,大衛·密斯凱維吉,親自要她上自由風工作。在違反她的意願之下,被關押了12年。



唐·傑森公開表示,他從自由風錨鏈滑下逃​​脫。去機場時,他擊退那些企圖綁架他的海洋機構成員。

當肖恩·格瑟6歲時,母親把他送入在澳洲登打士的海洋機構。他21歲時,他父親在外面幫助他逃脫。

一位匿名者公開留言,他是來自台灣的前海機構成員,他認識肖恩,因為肖恩長時間在廚房工作。

第二位匿名者公開留言,他也是來自台灣的前海洋機構成員,他要求在台灣的朋友到澳洲,並幫助他從登打士逃脫。他已回到台灣,但仍然相信山達基。

因此,星系聯邦認為,這是對人類犯下了罪行,台灣海洋機構官員和招聘員有直接牽連。那些人無視、或沒有跟進他們新丁的死活,至少犯了多重疏忽罪。

中華民國沒有與本聯邦有引渡條約,但它與地球上的許多國家有刑事司法互助協定。

另外:
All your thetans are belong to us —— 大衛·密斯凱維吉,李美足,Tina 陳,黃玲月,林贊廷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公共領域聲明

本網誌作者放棄一切權利,歡迎復印、修改,作任何用途。
請自願附加這網誌的鏈結,使更多人可以看到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