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5日 星期二

爲什麼花蓮地檢處多年來狂熱支持無犯罪促進會?

 局長:

無犯罪(Criminon)計劃的發源地美國,一向只有個別囚犯自選的遠程學習,但終於在2006年在花蓮姐妹市阿布奎基市得以試辨其全程住宿式的毒品、藥物、犯罪康復計劃。因為財政困難,違反多項協議,被市長下令於2009年1月31日關閉。花了公款150萬美元,關閉時欠下稅局、州、市政府67萬2千美元。至今爲止,世界上沒有可以查證的實例,證明Criminon宣稱的有效率。

那可拿是同一樣的羅恩·賀伯特技術,除了沒有犯罪康復部分。那可拿在全臺灣已不可以入學校做反毒宣導,因爲被指控是替自己每位顧客高達60萬元的生意做廣告,而且加州曾經調查那可拿,因爲錯誤的資料會對學生有害,敦促學校禁止那可拿反毒宣導。

地檢處爲什麼要指定無犯罪爲國中小的反毒宣導?爲什麼還要主辦『反毒講師』種子培訓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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